回天新材:会计政策变更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8月7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
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会计准则实施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
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
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 9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对
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
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


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修订通知》要求编制财务
报表。


3、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


4、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2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相关产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