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优惠又有新的规定,这5个常识问题,会计要记牢

1、个人所得税优惠又有什么新的规定?

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2、总公司替分公司负担了一笔办公费用,可以拿发票复印件和分摊表做内部费用分摊吗?

如果总分公司跨地区经营,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如果属于该文件情况,款项由总公司支付,发票开给总公司的情况,那么实际是转售行为,总公司应开具票给分公司作为费用发票扣除。 若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纳税人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没有签订合同,这样子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教育咨询服务从名称上看不属于税目税率表中正列举的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但若合同实质上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正列举的凭证,则需要缴纳印花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年底取得奖金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企业发生退货,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该怎么冲减?

根据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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